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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案何以喜剧?

李宇琛 葛林林案日记
2024-12-31

葛林林一审判决里,法院认定,他领导的黑社会,控制了两个小区,但奇怪的是,葛林林妻子唐洁实地随机采访小区居民,却没人认识他。

(参见:安徽法院判决认定男子称霸小区5年,居民:没见过这个人

 
这样的情节,是可笑的,但正是认定这样的情节,法院以此为危害性后果,判了葛林林22年。
 
可笑的实际上是绝对的悲剧,绝对的喜剧实际上是可悲的。
 
如果单纯是难过的情绪,倒是可以通过宣泄获得安慰与出路,但喜剧提供了荒诞,提供了冲突,却不提供出路,这只会让人更绝望。
 
100平米的酒吧,站不了100人来打架,但阜阳法院却采信了。

(参见:安徽阜阳法院判决认定男子带100多人到酒吧打架,酒吧:我都没100平米

 
一般的笑话,会针对事物本身的局限性来作文章,带来矛盾,但当这种窘境被推向极致直至不可理喻时,得到的是纯粹的否定和绝望的苦笑。所以,葛林林的妻子唐洁才会发这条朋友圈:
 

有人把这种苦笑,叫作“黑色幽默”,这种情形在司法里,构成一类“冤案喜剧”。
 
以葛林林案为例,可以再从如下文章标题中感受一二:

活在阜阳,不如去浙大强奸?

安徽阜阳女子因丈夫蒙冤被强制入住精神病院:“我没疯,是法律疯了”

安徽阜阳法院判决认定男子为黑社会二哥,小弟:跟他不熟,没接触过

安徽阜阳法院判决认定男子堵门勒索,飞机:不可能,我刚把他送到成都

 
前后句反差所造成的撕裂,撕掉的是司法美丽的画皮。崇高跌落神坛,甚至跌入泥潭。我们所信赖的是非被摧毁。

在我们常人理解之外,司法原来有着如此不同的剧本。
 
审判工作,原本是严肃的,应该用法律分析事实证据,形成紧密的逻辑链条;

但制造冤案的过程,是一个无限开放想象力、具有破坏性改写力量的过程,本应是法律栖身之地,却成为司法现形的宿主。
 
正义,只是人们的道德直觉,当用正义、公平、包青天来希冀司法的时候,只是渴望获取某种心理安慰。

这种渴望,是冤案喜剧供不应求的受众基础。
 
换到掌权者的角度,他们也常认为喊冤叫屈的是可笑的刁民:你是无辜的,那难道公安错了,检察院也错了,法院都错了?”

喊冤者往往会相信,真相至上,正义至上,他们要捍卫自己的清白,一心论证自己权利的正当性,却不知道保护你的权利,就会有损他们的权力。
 
冤案喜剧难以落幕的原因便在于此:对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认错是否值得。

因此,本应该纯粹的崇高的司法,沦为一场对自由与生命的庸俗的计算。唐洁在内的冤案家属,使出浑身解数,才能增加一些砝码。

(参见:冤案艺术家

 
而这种沦落,恰恰是喜剧的常用手法——“降格”,把一切高级的、理想的事物转移到低级、粗鄙的东西上去。
 
以近日张家界公安“办案初衷就是搞钱”录音为例,这种赤裸裸的坦诚,制造了全民热议的喜剧效果,更有后现代荒诞剧的特点。

因为人们司空见惯的是“为人民服务”,但这日常深信不疑的信条在录音的对比之下,成了讽刺的最佳素材。

于是,司法公正可以被“搞钱”的交换机制所取代,法律不过是逢场作戏。
 
刘所长火了,2020年度中国司法界最佳喜剧片男主角提名,少不了他。
 
只是,当我们的司法出现这么多冤案喜剧时,是我们司法莫大的悲剧。

撰文|李桑榆
2020年10月1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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